點擊軟體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點擊軟體點擊軟體中國時報【李坤建╱竹市報導】

新竹市政府清潔隊員李文燦十多天前收垃圾時,瞄見一個垃圾袋中有條半新褲子,個性節儉的他,準備撿來穿,卻意外發現口袋裡厚厚一疊四萬元的現鈔。他當了廿二年清潔隊員,從沒撿過這麼多錢,比一個月薪水還多,雖然嚇了一跳,但絲毫不為所動,還是送到派出所失物招領。

四十八歲的李文燦,每個月薪水三萬多,加上獎金才有四萬元。他說,雖然撿到這麼多現金。但他第一個念頭卻是想到,「萬一這筆錢是失主要用來繳交孩子的學費怎麼辦?遺失了心裡一定非常焦急。」所以他送到派出所時,臨走前還拜託承辦員警,要趕快找到失主來認領。

李文燦說,十二日晚間在東大路某巷口收垃圾,從一個半透明的塑膠袋中,瞄見有一條半新的褲子,直覺可以撿來穿。在檢視褲子時,發現口袋裡鼓鼓,一摸,發現竟是四十張千元現鈔,總共有四萬元。

李文燦撿到白花花鈔票不為所動,立即向班長報告,環保局官員再向政風室呈報,政風室主任打電話給樹林頭派出所後,最後由李文燦親自將這筆錢送到派出所失物招領。李文燦的太太和隊上長官都非常肯定他拾金不昧的作為,清潔隊將擇日公開表揚和敘獎。

法律規定,撿到錢的人依法可以向失主索討三成的報酬。李文燦明確告訴承辦員警,希望能趕快找到失主,不會向失主要三成的酬勞,「因為這本來就不是我的錢!」

警員表示,日前某女大學生同樣撿到四萬元,竟向中低收入戶的失主索討三成、約一萬二千元的報酬,否則將行使《民法》留置權,爭議作法引起外界撻伐。相較之下,清潔隊員李文燦拾金不昧的精神,更令人感佩。不過,警方表示,因李文燦是正式的公務人員,公務人員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撿到錢,依規不能索討三成酬勞外,金錢在公告半年後若無人出面領取,也不能歸個人所有,必須充公繳交國庫。
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清潔隊員-拾金不昧-垃圾中撿舊褲-意外翻到4萬元-送警局-213000592.html點擊軟體點擊軟體奇摩知識家貼文軟體點擊軟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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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南防水,就交給長鑫行工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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